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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县文明办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编辑日期:2017/1/25  来源:mobile.28365 365  发稿人:歙县文明办  阅读次数: 次  [ 关 闭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组织、协调、检查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加强公民思想道德教育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督促开展文明县(县城)、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等各类创建活动;负责mobile.28365 365的建设及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机构为机关本级。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歙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机关

 

    三、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1、开展“身边好人”及模范推选、帮扶工作,开展道德讲堂活动;2、组织开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3、开展系列志愿服务活动;4、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活动;5、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刊播活动;6、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及mobile.28365 365管理活动;7、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县城、省级文明县,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评选推荐活动;8、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乡村及城市学校少年宫建设、使用和管理;9、开展全域环境整治等环境综合整治工作;10、推进美丽乡村、美丽社区、乡贤文化等建设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数据来源附表1)

    我单位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0.448万元。收入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0.44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 43.824 万元(相应的功能科目),占 62.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093 万元,占 32.78  %;医疗卫生支出 1.299万元,占 1.844 %;住房保障支出 2.232 万元,占 3.168 %。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数据来源附表2)

    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 43.824 万元(相应的类级功能科目),占 62.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93 万元,占32.78 %;医疗卫生支出1.299万元,占1.844 %;住房保障支出2.232万元,占3.168 %。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相应类级功能科目)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43.824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 6.724 万元,增长15.343  %,增长原因主要是文明县(县城)创建及公益广告、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服务等。其中:行政运行(相应的项级功能科目) 43.824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县(县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文明创建宣传、网络文明传播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23.093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 1.163 万元,增长5.036  %,增长原因主要是离退休工资普调增加。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3.0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6年度预算1.299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 0.299 万元,增长 23.018  %,增长原因主要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预算1.2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017年度预算2.232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增加0.612万元,增长 27.419 %,增长原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等。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2.2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数据来源附表3)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9.448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9.8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32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双拥奖励、基本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数据来源附表4)

    2017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数据来源附表5)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我单位2017年收支总预算70.448万元。收入预算来源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4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六、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数据来源附表6)

    2017年收入预算70.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448万元,占100  %。

    七、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数据来源附表7)

    2017年支出预算70.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448万元,占70.19 %,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 21万元,占 29.81  %,主要用于文明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道德模范救助等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歙县文明办本级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歙县文明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歙县文明办固定资产总金额7.72万元,较上年增加2.2 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42万元,其他资产2.3万元。

    (四)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7年歙县文明办无预算50万元以上重大专项编制绩效目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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