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歙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及推荐市第三届道德模范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及驻歙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道德实践,进一步打造“好人歙县”道德高地,推动形成崇德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县文明委决定开展歙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参照省、市道德模范评选办法,歙县道德模范评选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个类型。每个类型分别评选4名,共20名。
二、评选标准
道德模范评选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近两年来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各类模范的具体标准为:
助人为乐模范:①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 ②发扬互助友爱精神,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 ③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①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②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③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诚实守信模范:①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②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③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敬业奉献模范:①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②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①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②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③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每位候选人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已获全国、省、市及县道德模范称号及提名奖的,不再参加本届道德模范评选。
三、评选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
县文明委印发《关于开展歙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在县级主要媒体公布歙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标准、推荐办法和时间,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群众参与推荐。
2、组织推荐阶段(
(1)推荐重点。一是近两年来获得“中国好人”、“安徽好人”、“黄山好人”荣誉称号的先进人物;二是近两年来被县及其以上领导批示的、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并产生一定影响的先进人物;三是近两年来各行各业涌现的其他先进人物;四是各乡镇、县直单位在本地、本系统评选出的模范人物。
(2)推荐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口长单位每类至少各推荐1名候选,填报歙县第三届道德模范推荐表,并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和800字以内简要材料(一式三份),3张二寸免冠彩照(推荐材料和照片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照片大小在
3、确定人选阶段(
(1)公示。县组委会对各乡镇、各口长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并征求卫计委、公安等有关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还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营活动的被推荐人选还须征求市场监管局、税务、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确定40名正式候选人,每类8人,并将40名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在mobile.28365 365、歙县政务网、歙县电视台等媒体网站上刊登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2)投票评选。县组委会办公室将对群众投票和公众代表(历届好人、模范人物、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30人)投票结果进行统计,各按30%的权重折合成分数。县评选委员会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对40名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并按40%的权重折合成分数。将群众、公众代表和评委会投票折算分数相加,计算出候选人最终得分和排名顺序,提出20名歙县道德模范建议名单,经县组委会审定,并研究、推报第三届市级道德模范候选名单。
4、表彰奖励阶段
对此次评选出的歙县道德模范,县文明委将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四、组织领导
1、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机关工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主办,成立歙县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县文明办),负责审核、媒体公示、学习宣传等工作。
2、成立歙县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卫计委、县安监局、县综治办、县防范办、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环保局、县人社局、县广电台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具体评审工作。
3、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口长单位具体负责本地、本系统推荐、征求意见、新闻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1.落实评选要求。各乡镇文明委、县直各口长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重要意义,把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摆到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评出立得住、有影响的道德模范。要层层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形成制度、形成规范,推动好人好事大量涌现,善行义举层出不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叫响做实、落地生根。要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榜样示范作用,引导人们树立文明观念、争当文明公民、展示文明形象。
2.面向基层群众。评选表彰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社区、企业、村镇、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过得硬、学得到的先进人物,使推出的先进人物可敬、可信、可亲、可学,使推荐评选表彰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有效载体,使道德模范的高尚行为逐步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
3.广泛深入宣传。评选表彰道德模范的根本目的,是要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要把学习宣传贯穿推荐评选全过程,大力宣传公民道德建设的成功经验,大力宣传评选表彰活动的有效做法,大力宣传人民群众的热烈反响,营造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运用图片、文字、音视频等方式,逐一介绍候选人事迹,浓墨重彩地宣传展示道德模范风采。要加强舆论引导,采取言论评论、专家点评、道德寄语、网上互动等方式,深刻阐发道德模范的价值理念和高尚精神。要以道德模范事迹为素材,制作刊播一批公益广告,拍摄一批视频节目,形象化展现道德模范的美好品德,引领社会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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